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由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申诉案件。
第八检察部负责人:颜海防
检察官名单:颜海防、徐进发、骆婉婷、林洋
对外联系电话:357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