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海关、仲裁委等单位会签订《关于建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主要涵盖五项机制:
一是建立联络人和联席会议机制。
协作各方指定专人作为自贸区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日常联络人,采用电话、信函、简报以及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日常信息的沟通、协调。
二是建立执法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
各协作方利用自贸区综合监管信息执法和网上执法系统,及时通报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信息。
三是建立纠纷预警沟通、协助调查机制。
对于重大、复杂,尤其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知识产权纠纷,相关协作方可以通过联系会议平台,及时沟通信息,会商矛盾化解、纠纷解决的妥适方案。
四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做好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引导通过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各协作方发现超越行政执法范畴、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推动形成高效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