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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检察院四举措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日期: 2014-08-15 字号:

  一是建章立制,创新规范。按照同安区委及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为适应不断更新的院情动态,2013年以来,共制定、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事项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协警员管理办法》等效能规章规定7项。

  二是高度重视,狠抓督查。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轮流带队,每月两次以上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效能检查,重点督查人员在岗情况及办公秩序,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敦促整改,并在内网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三是双轨并行,严格考勤。采取手签、电子刷卡双签到签退措施,实行考勤日、周、月通报制度。同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评先评优的参考标准。

  四是多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法警日常安检执勤制度,对包括警察、律师等所有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核查、登记,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购置安检门、X光机等先进安保设备,将安检门、X光机和手持金属探测器配合使用,使安检流程不留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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