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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机关效能工作黄延强检察长就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日期: 2012-08-02 字号:

  日前,市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机关效能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作晶同志汇报了全市机关效能建设与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黄延强检察长强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厦门市开展得比较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1年度我市开始将党群部门和人大、法院、检察院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绩效评估工作覆盖了全市机关单位以及镇、街基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政府2011年度绩效评估总分、指标考核得分和公众评议得分均位居全省九个设区市第一。可以说,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已成为我市工作的一个特色。

  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抓,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抓,市院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抓。市院纪检组、监察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抓机关效能工作作为我们抓廉政勤政和内部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各项检察工作水平,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要牢固树立效能观念。履职、做事要讲究效率。强化机关效能,是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检察机关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一定要将效能意识融入我们的各项工作之中,既要融入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核心价值观教育、纯洁性教育工作中,也要切实融入到各项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中,以效能建设为抓手,落实好各项目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围绕机关效能,市里有一系列规定,各项考核措施越来越完善。我们一定要将市里的考核措施与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绩效管理系统目标分解、跟踪督办、绩效分析等功能,将市委、市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和本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落实到责任人员,努力做到量化考评。同时,要对各绩效目标的运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

  三要落实好效能建设的形式载体。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部门要抓好检务公开、党务公开、职责上墙工作,各内设机构需要公开的东西都要公开出来;干部处、监察处等部门要抓好机关干警精神面貌、上岗情况检查督查工作;行装处等部门要抓好硬件投入、禁烟宣传、办公环境、节能减碳工作,按市里要求文明单位的牌匾要悬挂在单位显眼位置;控申处、民行处要抓好窗口接待、息诉息访工作;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要抓好办事效率工作,认真组织《2012年市检察院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及重点落实的工作》、《2012年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办公室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监察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要加强与市纪委、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联系,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四要做好效能建设情况的对外宣传。宣传处、预防处、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要共同抓好检察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检察网站,宣传本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监察处要多动脑筋,有计划、系统地组织材料,通过媒体对外宣传,以体现我们的工作风貌工作成效。总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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